Made in Taiwan 產地標示不是「有貼就好」,還要注意顯著性、牢固性及標示位置,但出口產地管理還有更重要的一層:實際產地、包裝產地標示與出口報單申報,三者必須一致;即使出口報單原核列 C1 放行,只要海關對產地產生疑義,仍可能改列 C3 查驗。一、法規怎麼規定?
依《貿易法》第17條規定,出進口人不得有未依規定標示來源識別、產地或標示不實的情形。
另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外貨自台灣復出口,原則上仍應依其實際原產地辦理,不會因出口商為台灣公司,即轉變為台灣產製貨品。
因此:
台灣公司出口 ≠ 貨物就是台灣製造。
二、海關查核的核心:三者是否一致
出口產地查核,不只看外箱有沒有 Made in Taiwan,而是會綜合確認:
實際貨物產地、貨品及包裝標示、出口報單申報內容。
核心原則可以簡化成:
實際產地 = 包裝產地標示 = 出口報單申報

三、2件C1改C3產地查驗經典實務案例
案例一|手工具出口美國
原核列 C1 放行,後因部分品項疑似外貨,改列 C3 查驗。
經確認,其中部分品項確屬外貨,後續須辦理:
退關 → 提貨回工廠 → 依正確產地重新報關
後續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案例二|外貨誤申報國貨並標示 Made in Taiwan
另一批出口日本貨物,原申報為國貨,後經 C3 查驗確認實際為外貨,且外箱另有 Made in Taiwan 標示。
後續辦理:
退關 → 移除錯誤產地標示 → 改以外貨復出口重新申報
後續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
四、外貨可以標 Made in Taiwan 嗎?
不可以。
外貨不會因為從台灣出口,就改變原產地。若實際為外國貨物,卻標示 Made in Taiwan、臺灣製造或其他足以使人誤認為台灣產製的文字,即可能構成產地標示不實。
所以應確認:
實際產地 = 包裝標示 = 出口報單申報
五、產地申報錯誤有哪些罰則?
出口產地申報錯誤會被罰多少?
依《貿易法》第28條,違反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得依情節:
警告、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1個月至1年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情節重大者,並可能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
實際處分仍會依違規類型、次數及情節判斷。
六、哪些案件最容易發生產地錯誤?
應特別留意:
國貨與外貨混裝、進口成品搭配台灣製品出口、OEM/ODM、外貨復出口、供應來源變更,以及沿用舊外箱。
這類案件最常見的問題是:
貨源已改變,但業務、採購、倉庫與報關資料沒有同步更新。
七、捷盛報關提醒
上一篇提醒的是:
Made in Taiwan 要看得到、貼得牢、打塑膠膜後還在。
這一篇則再增加一項:
實際產地、包裝標示與出口報單必須一致
一旦海關查驗確認產地申報錯誤,影響可能不只是罰鍰,還包括退關、提貨、修改標示、重新包裝、重新報關及船期延誤。
產地確認做在出貨前,遠比C3查驗後再改善,更省時間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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