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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2
「金屬材料加工用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進口機械設備375列管設備器具之鑑別
產品範圍說明
屬「375」代號納管之貨品稅則

1.適用對象:
(1) 限非以人力或獸力為機械運作動力,旋轉切削加工以使金屬成形,且承載機座為定置方式之下列群組之車削機與車削中心機,及實施日期:

a.無數值控制之手動控制車削。(Group 1 實施日期為108 年8 月1 日)

b.具有限數值控制能力之手動控制車削機。(Group 2 實施日期為112 年 1 月1 日)

c.數值控制之車削機及車削中心機。(Group 3實施日期為112 年1 月1 日)
d.單主軸或多主軸之自動車削機。(Group 4 實施日期為112 年 1 月 1 日)

(2)金屬車削加工係指針對旋轉之金屬工件,利用高強硬度刃具進行切割加工至所預期的成形狀與尺寸。

2.排除對象(以下例舉之排除對象名稱僅供參考):

(1)常態加工之工件非為金屬材料者,例如木質或非金屬材料之車削機械、竹筷加工機。

(2)常態加工為使用人力或獸力作為機械運作動力者,例如人工腳踏或手轉輪式車製機。

(3)常態加工非為ISO 23125:2015 之第3.4.3 節給定定義與圖3 顯示機械架構之定置型金屬材料加工用車削機與車削中心機,例如攜帶式瓦斯管車牙機、管線工程之可攜式車削加工之專用機械。

(4) Group 1 機械之常態加工非為 ISO 23125:2015之第3.4.3 節所定義無數值控制之手動控制車削型態者,例如自動化車削加工之機械。

(5)常態加工非為車削作業者,例如採用衝壓、剪切、折彎、壓製、輥軋或輥製、鋸、搪、刨、磨、銑、鑽、鎚、拉製或塑造成模具所規範或預期的成品形狀與尺寸型態等加工模式之機械,或組裝作業用起子或扳手機械。

(6)非為完整成品,為其零組件或配件。

(7)屬納管項目但未達實施日期者,例如 Group 2至 Group 4 之金屬車削機與車削中心機。

8458.11.00.00.8
8458.19.00.00.0
8458.91.00.00.1
8458.99.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