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14年8月7日貿雙二字第1140451184號辦理。
二、美國白宮本年7月30日發布行政命令,取消對全球各國低價進口商品之免稅待遇,要點略以:
(一)除國際郵政系統送達之貨物外,價值800美元或以下之商品進口美國將不再適用免關稅優惠,均須繳納相關關稅、稅費、手續費等費用。
(二)透過國際郵政系統送達之貨物,貨物承運商在本命令生效日起6個月內可選擇以下兩種關稅計算方式,此後所有採國際郵政系統送達美國之貨物,皆須依以下第1項之產品價值計算關稅:
1、按價徵收:根據每件包裹的價值,徵收原產國適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的關稅稅率(如對等關稅)。
2、按件徵收:
(1) 倘產品來源國適用之IEEPA關稅稅率低於16%,每件徵收80美元;
(2) IEEPA關稅稅率介於16%至25%者,每件徵收160美元;
(3) IEEPA關稅稅率高於25%者,每件徵收200美元。
( 三 ) 本行政命令將自2025年8月29日美東時間凌晨零時1分起實施。
三、詳細公告內容請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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