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提醒|114年5月7日起,輸往美國MIT臺灣製造貨品,出口通關前必須檢附《原產地聲明書正本》!否則恐延誤報關及貨物延遲出口!
一、報關前:強制檢附必備正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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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聲明書(正本)」
- 提供影本、掃描檔將不被接受。
- 出口報單類別屬於G5(國貨出口)、G3(外貨復出口)、D5(保稅倉貨物出口)、B8(保稅廠進口貨物(原料)復出口)、B9(保稅廠產品出口)、F5(自由港區貨物出口)(預計5/7公告)須填報「主管機關指定代碼」:YT(貨品為臺灣產製) 或 NT(貨品非臺灣產製)。
二、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填報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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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符合下列各項情形之一,得認定臺灣製造:
- 貨品在臺灣境內完全取得或完全生產者。
- 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臺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臺灣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
- 取得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之產品。
- 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輸出臺灣製造貨品,應標示產地臺灣製造於貨品本身、內包裝或外包裝上,標示方式應具顯著性及牢固性(經貿易署專案核准者除外)
三、通關中:通關方式分流作業
通關方式 |
通關中 |
通關後應補事項/罰則 |
C1 免審免驗 |
放行後,海關系統推送啟動補證。 |
接獲補證通知後 3日內 將正本送抵海關,逾期或不送達者,依關稅法第 81 條予以警告或罰鍰。 |
C2文件審核/C3貨物查驗 |
海關審核或查驗時,憑原產地聲明書(正本)辦理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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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流程操作,可確保MIT貨品順利輸美,並符合我國海關現行作業規範。因應國際情勢變化,最新規定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更多細節,請洽捷盛報關團隊。
如有進出口問題請洽捷盛報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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