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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主要特性認定原則

近年來,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即裝有電動機動力的腳踏車)的銷量大幅增長,相關零組件的進口需求也隨之增加。然而,這些貨物的成品和零組件的關稅稅率相差甚大,並且進口規定也存在差異。

捷盛報關提醒業者,如果進口的零組件已構成上述貨物的主要特性,就應按照成車稅號和進口規定進行申報,以避免延遲通關時間。對於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的零組件,有以下重要事項需要注意:

  1. 成品與零組件的關稅差異:成品的關稅稅率為18%或20%,屬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而零組件的關稅稅率為5%至15%,且非屬中國大陸物品不得輸入項目。

  2. 零組件的分類標準:如果同批貨物除車架外(不論有無手把轉向裝置、前叉或煞車制動裝置),還包括馬達、控制器或輪圈(不論有無輪胎)等任一零件,海關將按照各個成車的稅則號別徵收關稅,並根據其進口規定進行審核通關。

  3. 成品與零組件的申報要求:如果進口的零組件在組裝後具有完整或完成貨品的主要特性,就應以成品或整車的稅則號別申報,並適用進口規定「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對中國大陸製造者來說,必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方能進口。

為了解決不同對於零件是否具有完整或完成貨品的主要特性的認知和見解以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的組成結構相似的問題,財政部關務署於2019年8月6日修正了「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主要特性認定原則」,將原本只適用於電動機車和電動自行車的認定原則擴大應用於電動輔助自行車,以確保對類似組成結構的貨品有一致性的主要特性認定標準。

提醒您在申報進口前,應仔細檢查貨物內容是否符合上述原則,並按照正確的稅則進行申報,也可以提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加快通關時間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