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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知識篇
2023-05-25
進口食品報關、報驗流程大曝光

 

你是否也好奇廠商從國外進口食品,應該經過何種檢驗才可進口呢?我們吃的進口食品,是經過哪個政府單位的把關呢?
你知道食品進口並非都是100%檢驗嗎? 相關規定與流程是如何呢?讓捷盛報關帶您了解進口食品的相關報關、報驗流程與規定。
 
#常見進口食品輸入規定:
◎ 輸入規定B01
 進口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之「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
◎輸入規定F01
 輸入商品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進口食品報關/報驗流程大公開

#進口食品檢驗規定
凡供作販售等商業用途,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輸入食品查驗申請後,包括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應向食藥署各港埠辦事處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經查驗結果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者,始得進口。

#輸入食品查驗之風險調控
一、逐批查驗:每批次產品予以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逐批查驗機率:100%
二、抽批查驗:依抽驗率執行一般抽批查驗及加強抽批查驗;經抽中者予以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未抽中者,得予以臨場查核或抽樣檢驗;一般抽批查驗機率:2-10%、加強抽批查驗機率:20-50%
三、逐批查核:每批次產品均予以臨場查核。

根據食安法規定,從國外進口食品到台灣,需經過報關、報驗、書審、抽驗等程序,一般抽驗比例為同一產品抽出2至10%進行取樣化驗,自3天至1個月可知是否符合進口資格,除因頻繁發生違規列入100%逐批查驗,否則皆採一般或加強抽批查驗(2~50%抽驗率);查獲違規不合格者,得在15天申請改善,複驗再違規者,只能向海關申請需退運或銷毀。

#進口食品清關/報驗備齊文件:
1.商業發票
2.包裝單
3.運送提單
4.查驗申請書
5.廠商基本資料表
6.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定文件
7.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定文件
8.進口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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