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已於111年8月29日公告修正「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大陸地區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大陸地區物品之輸入條件」,明定保稅工廠輸入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原物料與零組件及經加工或重整後之物品,不得課稅內銷。....了解更多 資料來源:關務署 如有進出口問題請洽捷盛報關諮詢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60-443 💬LINE@線上服務: ✉️發信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