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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海關稅則歸列判定-太陽能電池模組

一、貨名:

Solar cell module(太陽能電池模組)

二、貨品說明:

本案貨品係薄膜光伏打電池模組﹙Thin-film Photovoltaic Module),,乃由非晶矽﹙Amorphous Silicon﹚材料製成之太陽能板(Solar panel﹚與背面配有接線盒﹙Junction Box﹚、電纜線、整流二極體﹙Diode﹚等組件所組成。可將太陽光轉換為電能以40W功率之直流電輸出,儲存於電池組或再經變流器﹙Inverter﹚轉變成交流電,供電予住家、商業、停車場、農場…等。
三、歸列稅則:8501.31.29(其他直流發電機,輸出未超750瓦者)

四、適用規則:

解釋準則一、六

五、分類理由:
太陽能晶片板又稱太陽能電池或光電池,在物理學上稱為太陽能光伏打(Photovoltaic,簡稱為PV)。是一種可以將能量轉換的光電元件,其基本構造是運用P型與N型半導體接合而成。

HS註解之詮釋,太陽能電池不論是否為組成模組或製成板狀,歸入第8541節「光敏半導體裝置,包括光伏打電池」。但若裝配有其他元件時,不論多簡單(如控制電流方向之整流二極體),用以直接供應電力者,則歸入第8501節「直流發電機」。

WCO DATABASE案例便將「photovoltaic generators (DC) of an output exceeding 37.5W butnot exceeding 750 W」歸入第8501.31目。本案貨品配有接線盒(Junction Box)、電纜線、整流二極體(Diode)等,可將太陽光轉換高電能40W功率之直流電輸出,已無第8541節之適用。依HS註解第8501節之詮釋:「本節亦包括光電式發電機,⋯此項裝置,利用太陽電池轉換太陽能直接變成電能(光電變換)。故宜歸列稅則第8501.31.29號。

詳見「進出口通關實務及海關稅則歸列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