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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一次性食品容器進口解決方案|報關報驗要領與 TFDA 最新規範

一次性食品容器屬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項目,由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 主管。所有進口食品容器,必須符合 材質安全檢驗、合格標示、報關報驗程序,才能合法進口。

近三年重要修正:

  • 2023 年 8 月:修正金屬合金類塗漆檢驗方法,即日起生效。

  • 2023 年 1 月:修訂《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新增金屬合金類,並廢止舊版「金屬罐」規範。

  • 持續更新公告:塑膠類容器須符合塑化劑、重金屬、耐熱測試等規範,且不得使用回收材料。


一、進口前準備

1. 稅則歸類

  • 常見 HS Code:3923、3924、4823。

  • 須依材質(塑膠、紙、金屬、複合材質)與用途精確歸類,以免產生錯稅或補稅風險。

2. 文件準備

  • 成分說明書:標示材質比例與添加物。

  • 中文標籤樣稿:內容須包括:

    • 品名

    • 材質名稱與耐熱溫度

    • 淨重/容量/數量

    • 國內負責廠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

    • 原產地

    •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

    • 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

    • 用途標示(一次性或多次使用)

3. 特殊標示

  • 含 PVC 或 PVDC 材質者,需加註「勿與高油脂高溫食品直接接觸」等警語。

  • 材質名稱需以中文或通用符號標示,避免僅用不完整外文(如 melamine)。


二、報關與報驗流程

  1. 報關時同時申請報驗:進口貨物抵台灣後,報關同時進行報驗。

  2. 檢驗核可:通過TFDA檢驗後,海關方能放行。

 


三、常見錯誤與風險

  • 錯誤歸類 → 導致補稅及核判風險重新,延誤放行時間。

  • 文件缺漏 → 需補件,增加延誤與倉租成本。

  • 標示或檢驗不符 → 易被判定不合格或退運銷毀。

  • 未事先測試 → 材質或溶出不合格,耐熱溫度未達所定義耐熱度(進口商與製造商聲稱)。

 


四、總結

進口一次性食品容器,最關鍵的是 「材質合規、標示正確、流程完整」,若能在進口前即與報關、報驗業者完成前置準備作業,再搭配正確稅則與完整文件,就能避免大部分延誤與退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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